龔自珍在《已亥雜詩》中《詠史·金粉東南十五州》里一名句,:“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
此詩反映的是那時文人做文章只為謀生存,提及文字獄,就面有異色,真是談虎色變 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 稻粱謀,原謂羽類之謀取稻粱作為口食 〔今譯〕中途離席是因為怕聽到有關文字獄的消息和議論,著書寫作只是為了糊口而已。 〔賞析〕這兩句詩寫出了清代一些知識分子的典型心情。
清前期曾屢興文字獄,大量知識分子因文字獲罪被殺。在這種酷虐的專制統(tǒng)治下,大多數知識分子不敢參與集會,言行十分謹慎,唯恐被牽入文字獄中。
他們著書立說,也只是為了自己的生計,弄口飯吃,不敢追求真理,直抒自己的見解。作者是清代后期的一個有叛逆精神的思想家,對這種現象十分憤慨,因而以婉轉之筆出之。
「管寧割席」的故事,載于《世說新語·德行》: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譯文」
管寧和華歆一起在園中鋤菜,看到地上有片金子,管寧依舊揮鋤,視之如同瓦石一樣,華歆卻揀起來給扔了。倆人還曾坐在一張席上讀書,有人乘華車經過門前,管寧讀書如故,華歆卻丟下書,出去觀望。管寧就把席子割開,和華歆分席而坐,并對華歆說:" 你已經不是我的朋友了。"
商圣范蠡從古至今,中國歷史上被稱為商圣的只有三個人,而范蠡便是其中一個,本是著名的軍事家,學富五車,知曉天文地理等,是為才子,為越王勾踐所用,后功成身退,隱居于市,一邊耕作荒田,一邊白手經商,幾度稱為富甲一方的人物,且仗義疏財,深受好評。
范蠡在成功幫助勾踐滅了吳國重振越國后,便向勾踐辭官隱退,是一個非常有遠見之人,而在那個時代“士”為首,“商”為末,范蠡從官場退出心甘情愿的淪為地位最低的商人。故其一生輝煌政績,卻因為棄官從商的事情使其不能與歷史名人同入史冊。
范蠡從商有自己的一套方法,非常的別具一格,懂得占有先機,他認為在商場上要非常有眼力見方能獲得商機,也因為如此,范蠡在隱居的近二十載歲月中,曾三次聚財千金乃至萬金,成為富甲一方。而范蠡是位仁德之人,他將所得之財均散盡以支助他人,錢財猶如身外物,對范蠡來說可得之也可散盡,甚是自在。
范蠡還是我國民間四大財神之一,是為“文財神”,他在商業(yè)領域上的作為更是帶動經濟發(fā)展,促進商業(yè)流通,他不僅有深邃的經濟思想還發(fā)明了秤的度量單位,特別注重消費者的感受,會結合其特點進行售賣。范蠡不僅涉獵農業(yè),鼓勵耕種,還對養(yǎng)魚業(yè)有深刻的見解,因此范蠡還有“陶朱公”之稱。
范蠡第三次遷徙至陶(今山東肥城陶山,或山東定陶),在這個居于“天下之中”(陶地東鄰齊、魯;西接秦、鄭;北通晉、燕;南連楚、越)的最佳經商之地,操計然之術(根據時節(jié)、氣候、民情、風俗等,人棄我取、人取我予,順其自然、待機而動)以治產,沒出幾年,經商積資又成巨富。⑴注意選擇經商環(huán)境,把握有利時機,運用市場規(guī)律,做事有準備,不盲目。
據時而動,得失均衡。范蠡關于把握時機的全面論述很有現代價值。
他的待乏原則實際上是要求經營者站在時機的面前,超時以待,就像以網張魚須迎之方能獲獵。⑵“知斗則修備,時用則知物,二者形則萬貨之情可得而觀已?!?/p>
知道要打仗,所以要從各方面做好準備,知道貨物何時需用,才懂得貨物的價值。只有把時和用這兩者的關系搞清楚了,那么各種貨物的供需情況和行情才能看南陽淅川范蠡祠內商圣苑得清楚。
⑶抓住現時得時無怠,因為時不再來,天予不取,反為之災。其三是從時而追。
處于這種境況要講究一個快字,指出從時者,猶救火,追亡人。⑷銷售理論,貴出賤取。
貴出如糞土,當商品價格漲到最高點時,要果斷出手。貴上極則反賤。
賤取如珠玉,當商品價格跌落到最低點,要像珠玉一樣買進,賤下極則反貴。⑸三八價格,農末俱利。
范蠡以為“夫糶,二十病農,九十病末,末病則財不出,農病則草不辟矣。上不過八十,下不減三十,則農末俱利”。
商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就不會經營糧食商品;農民的利益受到損害,就不會去發(fā)展農業(yè)生產。商人與農民同時受害,就會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
最好的辦法就是由政府把糧食價格控制在八十和三十之間,這樣農民和商人就可以同時獲利。⑹積著理論。
“積著之理,務完物,無息幣。以物相貿易,腐敗而食之貨勿留,無敢居貴?!?/p>
要合理地貯存商品,加速資金周轉,保證貨物質量。⑺薄利多銷。
范蠡主張逐十一之利,薄利多銷,不求暴利,這種非常人性化的主張,符合中國傳統(tǒng)思想中經商求誠信、求義的原則?!遁W事典故》范蠡歸隱范蠡在幫助越王勾踐成功之后,立刻離開了越國。
他從齊國寫信給文種說:“蜚南陽商圣范蠡畫像(同“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
子何不去?”大意是說:飛鳥射殺完了,好的弓箭就會被收起來。狡猾的兔子捕完了,獵狗就會被煮掉。
越王為人陰險,工于心計??梢耘c他共患難卻不能同享樂。
你為什么還不快離開呢?文種在收到信后便稱病不上朝,但最終仍未逃脫賜死的命運。而范蠡卻早早料到這一點,不得不說,是他的過人之處啊!而鳥盡弓藏自此以后便成為了一個成語,比喻事成之后,把曾經出過力的人一腳踢開或加以消滅。
后代諸多名臣都以此為警戒。興越滅吳周敬王二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吳國和越國發(fā)生了槜李之戰(zhàn)(今浙江嘉興),導致吳王闔閭陣亡,從此兩國結怨,連年戰(zhàn)亂不休。
周敬王二十六年(公元前494年),闔閭之子夫差為報父仇與越國在夫椒(今無錫太湖馬山)決戰(zhàn),越王勾踐大敗,僅剩5000兵卒逃入會稽山。范蠡遂于勾踐窮途末路之際投奔越國,他向勾踐慨述“越必興、吳必敗”之斷言,進諫:“屈身以事吳王,徐圖轉機?!?/p>
被拜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踐夫婦在吳國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礪堅,君后勿悲,臣與共勉!”[11] 三年后歸國,他與文種擬定興越滅吳九術,是越國“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的策劃者和組織者。為了實施滅吳戰(zhàn)略,也是九術之一的“美人計”,范蠡親自跋山涉水,終于在苧蘿山浣紗河訪到德才貌兼?zhèn)涞慕韼狡媾魇跉v史上譜寫了西施深明大義獻身吳王,里應外合興越滅吳的傳奇篇章。
范蠡事越王勾踐二十余年,苦身戮力,卒于滅吳,成就越王霸業(yè),被尊為上將軍。泛舟西湖勾踐滅了吳國,在大擺慶功酒的那天夜里,功勞很大的范蠡,胭脂湖悄悄地帶。
作者亂寫的,話都沒講通順,談什么寫詩第一句可能是想用劉大櫆寫的《胡孝子》典故,可是軒 謀是個什么鬼?胡軒是個人?謀是想辦法當孝子?還是胡軒謀是個人,而且是個孝子?第二句悵然可以,可是悵然老是個什么鬼?第三句,推測可能的意思是他不用干農活。
可是這么一來,坐字就用的特別搞笑了,這里的坐,只能理解成類似于 因……犯罪,或者 定罪這樣的詞性的詞義才行。第四句,推測是無利不早起的意思吧?可是無所勞,帶上了這個“所”字,用在動詞前,表示接受動作的事物,無幼有所養(yǎng)、老有所依。
民無所勞,就是人民沒有可以勞動的。連起來,是不是這句話很別扭?四句連起來,就更是不知所云了。
我想起了胡孝子的故事,心里悵然……老了(原諒我,真沒法翻譯),務農這樣的事不是我們會去干的,人民無利不早起。這么一看,完全沒邏輯。
PS:劉大櫆寫的《胡孝子》故事,里面的孝子,照故事內容看是真孝子,事母至孝,三十余年如一日,可不是“謀”孝子之名。所以,后面的“是非”,更是鬼扯。
胡孝子里的主人公胡汝彩,跟軒、謀,沒任何關聯。所以,真不知道作者想表達什么意思。
、成語“衣錦還鄉(xiāng)” [成 語]衣錦還鄉(xiāng) [拼 音] yī jǐn huán xiāng 【說明:衣錦還鄉(xiāng)的“衣”舊讀為yì ,意為穿衣,現讀為yī】 [解 釋] 衣:穿;錦:有彩色花紋的絲織品;還:回;鄉(xiāng):家鄉(xiāng)。
指富貴以后穿著華麗的衣服回到故鄉(xiāng)。 [出 處] 唐·姚思廉《南史·劉之遴傳》:“武帝謂曰:'卿母年德并高,故會卿衣錦還鄉(xiāng),盡榮養(yǎng)之理。
'” [典 故]史記記載,楚霸王項羽攻占咸陽后,有人勸他定都關中,但項羽鄉(xiāng)土觀念很濃厚。說:‘富貴不歸故鄉(xiāng),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 ’后人便延伸出了‘錦衣夜行’,慢慢就有了衣錦當還鄉(xiāng)的說法。
[用 法] 連動式;作主語、謂語、賓語;指富貴后回家鄉(xiāng) [示 例] 洪深《五奎橋》:“一門兩代,出了一位狀元、四個舉人,于是~?!?但愿得你名登高選,~,教人作話傳。
★明·高則誠《琵琶記·南浦囑別》 [近義詞] 葉落歸根、衣錦榮歸、榮歸故里 [反義詞] 離鄉(xiāng)背井。
鳥盡弓藏,兔死狗烹鳥盡弓藏,兔死狗烹 (niǎo jìn gōng cáng,tù sǐ gǒu pēng) 解釋:烹:煮燒。
飛鳥打盡,弓被擱置不用;兔被捕殺后,獵狗則被烹食。比喻事情辦成,功臣被害。
出處:魯迅《立此存照》:“倘有不識時務者問:‘如果那時并不鳥盡弓藏,兔死狗烹,而且漢人也配享太廟……則將如何?’我覺得頗費唇舌?!?典 故春秋末期,吳、越爭霸,越國被吳國打敗,屈服求和。
越王勾踐臥薪嘗膽,任用大夫文種、范蠡整頓國政,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使國家轉弱為強,終于擊敗吳國,洗雪國恥。吳王夫差兵敗出逃,連續(xù)七次向越國求和,文種、范蠢堅持不允。
夫差無奈,把一封信系在箭上射入范蠡營中,信上寫道:“兔子捉光了,捉兔的獵狗沒有用處了,就被殺了煮肉吃;敵國滅掉了,為戰(zhàn)勝敵人出謀獻策的謀臣沒有用處了,就被拋棄或鏟除。兩位大夫為什么不讓吳國保存下來,替自己留點余地呢?” 文種、范蠡還是拒絕議和,夫差只好拔劍自刎。
越王勾踐滅了吳國,在吳宮歡宴群臣時,發(fā)覺范蠡不知去向,第二天在太湖邊找到了范蠡的外衣,大家都以為范蠡投湖自殺了??墒沁^了不久,有人給文種送來一封信,上面寫著:“飛鳥打盡了,彈弓就被收藏起來;野兔捉光了,獵狗就被殺了煮來吃;敵國滅掉了,謀臣就被廢棄或遭害。
越王為人,只可和他共患難,不宜與他同安樂。大夫至今不離他而去,不久難免有殺身之禍?!?/p>
文種此時方知范蠢并未死去,而是隱居了起來。他雖然不盡相信信中所說的話,但從此常告病不去上朝,日久引起勾踐疑忌。
一天勾踐登門探望文種,臨別留下佩劍一把。文種見劍鞘上有“屬樓”二字,正是當年吳王夫差逼忠良伍子胥自殺的那把劍。
他明白勾踐的用意,悔不該不聽范蠡的勸告,只得引劍自盡。
曹操曾經途經曹娥碑下,楊修隨行。石碑的背面題寫著“黃絹、幼婦、外孫、齏臼”八個字。曹操問楊修說:“你知道這是什么意思嗎?”楊修回答說:“知道?!?/p>
曹操說:“你先別說,等我想一想。”走出三十里遠的時候,曹操才說:“我已經知道了。”命令楊修單獨寫出他所知道的。
楊修寫:“黃絹,有色的絲織品,寫成字是‘絕’;幼婦,少女的意思,寫成字是‘妙’;外孫,是女兒的孩子,寫成字是‘好’。
齏臼,受辛之器,盛納五辛的器具。五辛的另外一種解釋是蔥、蒜、椒、姜、芥;注:這不是受盡艱辛的器具,而是盛納五辛的器具。
這說的是‘絕妙好辭’的意思?!辈懿僖矊懴铝俗约旱南敕?,和楊修是一樣的,于是贊嘆道:“我的才能比不上你,走了三十里路才明白碑文的意思?!?/p>
擴展資料:
東漢時,浙江上虞地區(qū)有一個14歲的少女,名叫曹娥。因為她的父親在江里淹死,曹娥投江尋覓父親的尸體,最后也被淹死了。
這件事很快傳揚開來,并被加上迷信的色彩。曹娥也因此成為封建社會“孝女”的典型。當時的“上虞長”度尚為曹娥立了紀念碑。這個碑就是后世所傳的名碑——《曹娥碑》。
據說碑文是邯鄲淳所作,當時,邯鄲淳年僅13歲。他當著眾人之面,略加思索就將碑文一揮而就,寫得相當出色。著名文學家蔡邕路過上虞時,曾特地去看這個碑,可是他到達時已是傍晚時分。
在蒼茫的暮色中,蔡邕用手撫摸著讀完碑文,然后在碑的背面題了八個大字:“黃絹幼婦外孫臼”。當時誰也不明白這八個字是什么意思。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絕妙好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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