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爾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毛云華一、當前基層編辦的機構和主要職能基層編辦既是縣級黨委的工作部門,又是縣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列入縣委機構序列,主要任務是通過調整職能配置、理順職責關系、合理設置機構、核定人員編制及確定領導職數(shù),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法治建設相適應的廉潔高效、運轉協(xié)調、行為規(guī)范的黨政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二、增強基層編辦職責職能的必要性新形勢下的機構編制工作不僅工作量大大增加,而且工作要求與過去不可同日而語,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事業(yè)單位改革將是機構編制部門一項長期的、繁重的任務,機構編制調控管理、事業(yè)單位網(wǎng)上登記管理都有很多新的要求。目前,基層編辦工作面臨的形勢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機構編制工作任務越來越重。
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作出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定,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列入重要日程,實現(xiàn)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的總體目標?;鶎泳庌k是直接負責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職能部門,每次開展的政府機構改革和事業(yè)單位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任務十分艱巨,因此,基層編辦所面臨的形勢很嚴峻,還有相當多的工作需要做,任務會越來越重。
(二)機構編制工作要求越來越高。目前機構編制工作的矛盾越來越突出,這其中既有基層和上級的矛盾,也有基層和編制部門的矛盾。
從基層的角度講,趨勢是增編、增人,從上級編制部門講,趨勢是減機構、減編、減人,由此產生了在需求上的差距和矛盾。我們既要執(zhí)行上級部門的規(guī)定,同時,又要考慮基層部門的實際情況,既不能隨意增加編制和人員,又不能影響工作,新時期的實際情況決定編制工作有著更高的標準和要求。
(三)機構編制管理問題越來越多。根據(jù)目前機構編制工作面臨的形勢,我們可以從當好參謀助手、強化編制監(jiān)督、建立聯(lián)系機制、落實首問首辦制等方面來增強基層編辦職責職能,進一步為縣域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
(一)積極獻計獻策,當好參謀助手。相對于黨委、政府的其他組成部門而言,編辦沒有決策權,但作為議事協(xié)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編辦則處于承上啟下的特殊位置,編辦的意見建議和調研成果可以成為黨委、政府及編委進行決策的重要依據(jù)。
因此,編辦在完成黨委、政府及編委交辦的具體事務的同時,還應把自己當作編委會的“智囊”機構,注意發(fā)揮好參謀助手作用,不但要善于辦事、辦實事,而且還要善于出謀劃策,真正當好編委的參謀助手。尤其是在機構改革、行政管理體制、事業(yè)單位分類改革等重大問題方面,一定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把握準上級的政策,要對影響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深層次矛盾進行透徹地分析,要對一些全局性、前瞻性的問題進行深入細致地思考,要與黨委、政府和編委合心、合力、合拍,站在黨委、政府的角度研究解決難點、難事的對策,切實為黨委、政府及編委會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科學依據(jù)。
(二)善于查漏補缺,強化監(jiān)督檢查。目前,縣級編委會領導由縣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兼任,黨委、政府及編委會在機構編制方面決策的落實,僅靠領導開會、講話和發(fā)文件顯然是不夠的。
說到底,大量的、具體的工作要靠編辦來落實。因此,編辦應該善于查漏補缺,在職責范圍內,想領導而未想的工作,做領導而未做的工作。
對那些編委領導尚未考慮或考慮較少的問題,要有超前思考的主動性、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敏銳性、研究問題的積極性,努力把問題捕捉準、想得全、研究透。在征得領導支持或認可的基礎上,重點抓好編委領導決策后的執(zhí)行工作,尤其是要做好監(jiān)督檢查工作,切實把監(jiān)督檢查納入日常工作的范疇,要不折不扣的對編委會負責,對于發(fā)現(xiàn)的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的問題,例如:擅自提高機構規(guī)格、增加人員編制、超編進人、超職數(shù)配備領導干部等等,能糾正的要及時糾正,糾正不了的,及時向編委會提出解決的辦法和建議,對于落實難度大的問題,要善于利用編委領導的影響,加大監(jiān)督檢查工作力度,確保各項決策落到實處。
(三)建立聯(lián)系機制,做好協(xié)調工作?;鶎泳庌k負責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它不僅與組織、人事、財政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而且涉及所有的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yè)單位。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編辦要認清自己所處位置的重要性,及時建立聯(lián)系機制,做好各方面的協(xié)調工作。對于上下級之間、同級各部門之間的職能交叉和關系不順等棘手問題,要有理、有規(guī)、有據(jù)、有節(jié)地進行處理。
對于要求增設機構、提高機構規(guī)格、增加編制等重大問題,要堅決按照黨委、政府的意見,站在全局的高度,善于用大道理說服小道理,用大道理說服歪道理??稍O可不設以及不該設的機構,要堅決不設,可增加可不增加以及不該增加的編制,要堅決不予增加。
對于能夠通過編辦的協(xié)調就可以解決的問題,編辦就要盡力去協(xié)調解決,對于編辦協(xié)調解決不了的問題,要提出合理化建議,及時的向編委會匯報,通過黨委、政府及編委領導協(xié)調解決或裁定解決。(四)落實首問首辦制,提高服務水平。
切實落實首問首辦責任制,明確前來編辦咨詢。

人民群眾是黨的力量之源,群眾路線是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
歷史證明,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血肉聯(lián)系,我們的事業(yè)才贏得了人民的支持、參與和擁戴,才能取得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如何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與切實做好機構編制工作有機相結合。
一是抓好學習是前提。學習是每一名干部都必須抓好的事,作為機構編制管理者,更要加強學習,要學好黨的基本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史、黨建知識。
在做好機構編制管理工作中,要學好政策理論和法律、條例,特別是機構編制管理的條例、條規(guī)的學習,做到熟悉掌握,還要做好相關的法規(guī)和知識的學習,深刻認識機構編制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學好機構編制具體業(yè)務知識,做到用好條規(guī)、業(yè)務精細、管理規(guī)范。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要不斷加強一系列重要論述的學習領會,要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和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觀點,虛心向人民學習,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始終站穩(wěn)群眾立場,堅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工作的第一標準,把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真正落到實處。
二是嚴格制度是根本。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屬于政治建設層面,是上層建筑、頂層設計,管理得好不好關系政治建設。
而如何管理,必須有規(guī)范,也就是法規(guī)、制度。近幾年來,中央編辦和省州逐步出臺了一系列條規(guī)和制度,作為縣級(基層)在嚴格執(zhí)行好這些條規(guī)制度的基礎上,修訂出臺具體的管理辦法,并嚴格執(zhí)行,從而發(fā)揮好機構編制管理的作用,做到管好、控好、用好,否則就會失去機構編制管理效能。
同樣,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要以加強制度建設帶動作風轉變,通過“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及時有效的改進作風,讓務實成為一種風尚,端正工作態(tài)度,以實際行動體現(xiàn)在作風轉變上,以務實的工作作風,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始終心系群眾,做群眾的貼心人。 三是搞好服務是核心。
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管理是一種服務,就是要通過有效管理來服務群眾、服務機關。而管理和服務是辨證統(tǒng)一的,要發(fā)揮有效管理,就必須樹立服務的理念。
要做好服務工作,首先要深入一線,到群眾中去了解愿望,到部門了解工作困難,把群眾愿望與部門履職、解決部門工作困難與機構編制管理的具體事項結合起來,找準結合點,用好、用活機構編制管理的作用,從而達到為群眾服務,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的效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而實踐中最有發(fā)言權的是人民群眾,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就是要鞏固和發(fā)展好“創(chuàng)先爭優(yōu)”和“四群”教育活動的成果,繼續(xù)通過深入基層,走進群眾,讓黨員干部走基層、接地氣、轉作風,了解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利益要求,結合全縣開展的“慵懶散漫玩浮”專項治理活動,認真查擺問題,從而更好的服務群眾,始終與群眾站在一起,真正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共產黨員。
總之,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是一項長期的系統(tǒng)工程,貴在堅持,要做好機構編制管理工作也是一項綜合性、復雜性的工作,要將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與創(chuàng)新機構編制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使教育實踐活動成為促進機構編制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助推器,從而不斷提升機構編制為群眾服務,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的效能。(永平縣委編辦 常紹何)。

創(chuàng)新工作理念,提升工作效果。
在當好參謀助手方面:編辦作為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黨委的工作部門,又是政府工作部門,要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尋找工作的切入點,積極主動地提出體制、職能、機構、編制等方面的改革和調整建議,從體制機制上服務于中心工作,服從大局,充分發(fā)揮參謀助手作用,真正做到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有作為。同時主動為各部門提高管理水平、改進工作機制、創(chuàng)新管理辦法、提高工作效能提出有效的意見和建議。
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適應發(fā)展需要。主要抓好兩個機制的完善。
一是完善進人核編的工作機制。始終堅持空編準用制度,做到機關事業(yè)單位進人,都由編辦審核把關,凡未經編辦核編的,組織、人事部門不予辦理調動、錄用手續(xù),人事部門不核定工資,財政部門不予核撥經費,真正起到編制在組織人事調配中的“龍頭”作用。
二是完善機構編制調研機制。

聲明:本網(wǎng)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jù)《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3.793秒